學生品德積分實施細則 |
![]() ![]() ![]() |
周口師范學院物理與電子工程系 學生品德積分實施細則 根據我校學生管理辦法,結合我系實際情況,本著學生自律管理,使管理工作向科學化、民主化邁進;使評優工作公開、公正、公平進行,經系領導研究,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紀律(基本分100分) 1、遲到(或早退)一人次扣5分,曠課一節扣10分。 2、集體活動、政治學習缺一節扣15分。 3、請病假持醫院診斷證明不扣分,否則以曠課論處,持系里請假條不扣分,否則扣3分。 組織紀律積分折合總積分為:紀律積分/最高紀律積分*20 二、勞動衛生(基本分100分) 1、各班每天安排值日小組打掃教室及衛生區,早晚各一次,早上打掃時間為上午上課前,晚上為下午課外活動時間。各班衛生委員應及早安排好值日生打掃衛生,并通知到組長。 2、教室個人衛生區有紙屑果皮之類物雜者,一次扣10分。 3、個人衛生區的墻壁上,有亂寫、亂畫、亂貼、亂掛、有墨跡、臟跡等現象者,一次扣10分。 4、值日小組沒有按要求打掃衛生、鎖門、關窗者,一次小組內成員每人各扣15分。 5、教室內個人衛生區外,有紙屑、果皮等雜物,門窗玻璃、墻壁上有亂寫、亂畫、亂貼、亂掛、有墨跡、腳印等現象,一次值日小組每位成員扣5分,組長扣10分(找出當事人者,扣當事人10分,值日小組成員不再扣分)。 6、在全系組織的衛生檢查中,被評為前三名者值日小組每位成員加10分,組長加15分。第四名到倒數第二名者每個成員加5分,組長加6分。最后一名不加分也不減分,未打掃的班級,成員每人扣10分,組長扣15分。 7、在校系組織的宿舍檢查中,被評為文明宿舍(或差宿舍)的每位同學加15分(或扣15分),寢室長加20分(或扣20分)。 8、系里義務勞動每人次加10分,班內義務勞動酌情加分(根據名次)。 9、校系要求班級參加的義務勞動缺一次扣20分。 10、 值日小組值日時,不參加者一次扣10分。 衛生勞動積分折合總積分為:(衛生積分/最高衛生積分)*30 三、文體活動(基本分100分) 1、我系學生應積極準備,參加校系組織的各項文體活動。 2、參加校系各種文體比賽者,一次加10分。 3、在校體育比賽中取得名次者,第一名加50分,第二、第三名加35分,第四、五、六名加25分(如比賽只取前三名,則第一名加35分,第二、三名加25分)。 4、在校系舉行的籃球、排球等集體項目的比賽中取得名次者,一次每人次加25分,第一名每人次加35分。 5、在省級以上(含省級)的各種比賽參加者,一次加40分,取得名次加80分。 6、積極參加校系班文娛活動者(如演講、書法、繪畫等比賽者)一次加5分,在班級比賽中取得名次者,每次加20分,在系內舉行比賽獲一、二、三等獎者分別加30、20、15分,在學校比賽中獲一、二、三等獎者分別加50、35、30分。 7、在校系班舉行的要求全班同學參加的文娛活動(如文藝晚會)不參加者一次扣15分。 文體活動積分折合總積分:(文體積分/最高文體積分)*25 四、通訊報道(基本分100分) 1、在校廣播站、校報有關信息、團內通訊等和我系出的壁報中,投稿一篇加2分,最高可加至30分。采用一篇加10分,在市級廣播,電視臺或刊物上播出或發表者加20分。在省級(或國家級)廣播,電視臺或刊物上播出或發表者加30分(50分)。 2、一學期內,若某班被評為通訊先進班級,則給宣傳委員加20分積分。 3、參加義務宣傳等活動者經團總支書記推薦加分每次加10分。 通訊報道折合總積分為: (通訊積分/最高通訊積分)*15 五、榮譽與不良現象(基本分100分) 1、我系鼓勵和提倡全系師生爭當文明師生,做好人好事,并給予一定的積分。 2、做好事一次,受校、系表揚分別加20分、10分。 3、被評為先進集體(或落后班集體)或先進團支部(或落后團支部)一次,班委會或團支部成員給予10到20分加分(或扣10到20分)班長和支部書記各加30分(或扣30分)。 4、在全系集體文體活動中得第一名,文體委員加15分(視情而定,倒數第一名,酌情扣分) 5、一切對于建立班級良好聲譽和學風做出貢獻者,均給予10分以上的加分。 6、在教室內打撲克、下象棋、播放收、錄音機和在規定時間之外看電視等影響其他同學學習者一人次扣10分。 7、利用學校發放的獎學金請客者,除追回所發獎金外,一次扣30分。 8、受學校表揚的好人好事,當事人一次分別給予10分的加分。 9、一切影響班級聲譽的不良現象均給予10分以上的扣分。 10、 由于班干部責任心不強而造成班級工作困難影響聲譽和學風時,負責干部一次給予30分以上扣分。 11、 受到學校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等處分者,一次扣100、300、500、700、1000分。 12、 違反國家法令被公安機關拘留、逮捕者,扣去全部品德積分。 本項積分折合總積分為:(榮譽積分/最高榮譽積分)*10 六、其他規定: 1、各項積分由負責該項工作的班干部或團支部委員記錄。 2、積分結果每周由班長或團支部書記公布并上報系學生會秘書部備案。 3、本次積分每學期期末計算一次,計算積分由秘書部統一組織,計算結果交班主任密封保存,積分結果作為評優和畢業鑒定主要依據。 4、學生會和班委成員品德積分加分辦法:1、在班級積分每學期計算出后在總分上加以下積分;2、加分情況如下:主席:30分,副主席、副書記:25分,各部部長:20分,副部長、各班班長、團支書、副班長:15分,學生會各部成員、各班班委成員:10分。 5、特殊情況由系黨總支組織有關人員研究確定。 周口師范學院物理與電子工程系 2006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