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與電子工程系輔導員(班主任)深入學生教室和宿舍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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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與電子工程系 輔導員(班主任)深入學生教室和宿舍制度
為了深入了解學生的學習與生活情況,準確把握學生思想動態,積極有效地開展學風建設和學生思想教育工作,確保安全穩定和學生形成良好的學習風氣,物理與電子工程系特現制定《輔導員(班主任)深入學生課堂和寢室制度》如下: 一、輔導員(班主任)應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本著對學生負責、對家長負責、對社會負責的原則,從確保人才培養質量、安全穩定,促進學風建設的高度來認識和對待工作。 二、輔導員(班主任)要積極、主動、自覺地深入學生生活,了解情況、關心學生、發現問題、加強指導,成為學生的良師益友,做好學生成長成才的引路人。 三、輔導員(班主任)每周至少要深入學生宿舍1次,通過觀察、檢查、督促、談心等形式,有針對性地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和行為管理工作,從“文明寢室”建設抓起,以室風帶班風,將班級學風建設工作做出實效。 四、輔導員(班主任)每周至少深入學生課堂2次,積極配合任課教師抓好課堂考勤和課堂秩序,帶出好的班風,培養良好學風,建設優良院風。輔導員每學期在所帶班級聽課,每班不少于兩次,并認真填寫聽課記錄,以備檢查。 五、輔導員(班主任)應自覺做好深入學生課堂、寢室的工作記錄,注重積累、總結經驗、探索規律,不斷創新工作方法和內容。 六、輔導員(班主任)在深入學生課堂、寢室開展思想教育工作中應講究工作方法,注重工作實效,不搞形式,不走過場。 七、系部負責對各輔導員(班主任)深入學生宿舍、教室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與發放輔導員(班主任)津貼、職稱晉升及評優評獎等掛鉤。 八、該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物理與電子工程系。
物理與電子工程系 201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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