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與電子工程系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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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與電子工程系 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積極做好校園穩定工作,保障全系各項工作有序、順利地開展,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物理系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積極構建平安和諧校園,堅持師生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明確責任,盡一切努力杜絕或減少校園安全隱患等突發事件的發生。 二、突發事件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陳伯俊 、杜遠東 成員: 李芳、 吳定允、張獻圖 、李坤 、王穎、 周小東、陳曦、朱欣穎、袁煥麗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 2.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3.“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4.“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 5.冷靜、沉著、積極主動和及時、合法、公正處理的原則。 四、工作目標 1.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確保師生健康、快樂地學習、生活。 2.完善風險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監測報告制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理,確保全系各項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有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學生打架安全應急預案 學生發生口角和打架時,應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如學生發生口角,目擊同學立即勸解,勸解無效,及時告知輔導員。 2.如發生打架,目擊同學和老師及時通知輔導員、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如果事情嚴重,可以直接撥打110。同時應注意保護現場,注意證據的收集。 3.如有同學受傷,輔導員應及時組織學生送受傷同學去醫院治療。受傷嚴重,輔導員要及時通知家長。 4.事故處理完畢,輔導員要及時組織學生清理事故現場。 (二)學生外出集體活動安全應對預案 1.學生組織外出活動必須向分管學生工作的系領導提出是申請,經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 2.學生組織外出集體活動必須要有帶隊老師,并制定《活動安全預案》,包括: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目的、人數、組織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如發生事故,要組織人力及時搶救受困和受傷師生,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及時將事故上報輔導員和系領導。 4.及時報110、120請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線保護好事故現場。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三)學生發生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等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 學生在校內外發生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等群體性事件,應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一旦發現有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時,班主任、輔導員可根據不同情況,采取說服教育、思想引導和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的方法,及時化解矛盾,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2.嚴密掌握控制現場動態,注意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3.疏散圍觀群眾,防止別有用心的人趁機煽動鬧事。 4.及時向系主管學生工作領導和黨總支書記匯報,系領導通知有關部門(學工部、保衛處),動員聚集同學派代表到指定地點反映問題,了解發生群體性事件的原因、訴求。 5.注意從中了解群體性聚集內幕和骨干人員情況,耐心細致地進行說服教育,動員他們積極配合做好勸散工作。 6.建立公開透明的信息渠道,研究、制定宣傳口徑,運用廣播、通告等形式,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嚴肅指出聚集鬧事、擾亂社會治安秩序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7.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教育聚集人員通過合法途徑、正當渠道反映情況,解決問題。 8.根據需要,由學校安排主管部門及學院黨政領導出面接待聚集人員,做好教育勸阻工作。 9.在教育疏導、反復勸散無效或發生聚集鬧事等情況時,由學校及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和公安部門,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態,堅決果斷處置,防止向社會蔓延。 (四)發生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 及時報警(特別記錄肇事車輛的牌號和特征)和向班主任、輔導員及系主管學生工作領導報告。 2.如有傷者,要先搶救或送醫院,保護好事故現場,截留肇事車輛及有關人員。 3.遇到路人及時求援。 4.目擊證人和當事人不得離開現場,要如實作證,以保證執法公正、公平。 (五)發生食物中毒安全應急預案 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發現學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系領導及衛生防疫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學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六)發生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發生火災事故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隨后馬上報告系領導。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火災發生時要及早進行自救,尤其是在樓房中的火場逃生,具體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1.要鎮靜分析,不要盲目行動。明確自己的樓層,回憶樓梯和樓門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圍的火情,不要盲目開門開窗,可用手先摸一摸房門,如果很熱,千萬不要開門,不然會助長火勢或“引火入室”;也不要盲目亂跑、跳樓,這樣有可能造成不應有的傷亡,在火勢未蔓延前,可朝逆風方向快速離開。 2.要選好逃生辦法,不要驚慌失措。如必須從煙火中沖出樓房,要用濕毛巾、衣服等包住頭臉,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進,以免受嗆窒息。如樓梯雖已有火,但火勢不大,就從樓梯沖出;如果樓梯火勢太猛,被迫從窗口逃生,要利用繩子(可用衣服撕開并打濕系成繩索)系在牢固的固定物上下滑逃生。 3.要盡量有序迅速撤離火場,不要大聲喊叫。避免煙霧進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如火場逃生之路均被大火切斷,應退居室內關閉門窗,有條件的可向門窗上澆水,延緩火勢蔓延,同時向窗外扔小的物品或打光求救。 (七)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系領導反映情況。 3.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 4.通知受傷害者的家屬或家長。 5.妥善處理事故。 六、主要處置措施 1.如有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召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及系師生會議,通報情況,穩定人心。 3.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2小時以內)),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4.與駐地公安部門說明情況,請求配合學院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5.指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并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有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并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專人負責接待家長,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領導工作。 8.冷靜面對媒體采訪,有專人負責接待,未經同意,師生不得接受采訪。 9.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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