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與電子工程系學生違紀和異常報告制度 |
![]() ![]() ![]() |
物理與電子工程系學生違紀和異常報告制度 為了能夠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學生中發生的違紀和異常情況,以便及時處理、化解矛盾,減少或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物理與電子工程系學生違紀和異常報告制度。 一、違紀和異常情況包括:①違法及重大違紀等安全事件:如打架斗毆、意外傷害、賭博、破壞公物、失竊、火災、急重病、中毒、失蹤、傳銷、打工等等;②一般違紀行為:如曠課遲到晚歸、夜不歸宿等;③思想、心理、言行上的異常情況:如精神疾病、自卑、輕生、厭學、反叛、破壞公物等傾向;④其他異常情況: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和校園秩序的、參與違法、邪教組織結伴游行示威等等。 二、違紀和異常情況報告制度 (二)宿舍舍長要恪守職責,對宿舍中出現的違紀和異常情況要及時掌握,如學生賭博、打架、斗毆、破壞公物、夜不歸宿、晚歸、重疾病等違紀違法現象及安全事故隱患要加強監督檢查,及時警告當事人,通報班主任、輔導員,杜絕重大事故或違紀違法現象蔓延,情況特別嚴重的直接向110、119、120求助。對傷病學生要給予關心,隨時了解康復情況。 (三)任課老師要及時發現和了解學生課堂上的異常情況,及時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情況嚴重的馬上報告其班主任。 (四)班團干要有強烈責任感,要了解發現班級存在的問題和異常情況。聽到、看到本班同學出現異常情況,要立即報告輔導員班主任。 (五)全體學生要有安全意識,學會自我保護,遇到緊急情況要第一時間尋求幫助和救援,要有責任意識,對身邊發生的違紀和異常情況不可麻痹大意,對于已經發生的事件要第一時間報告輔導員班主任,防止釀成嚴重后果。 (六)每班心理委員要隨時掌握本班同學的健康、心理狀況,發現同學有明顯的健康變化、心理異常情況要及時向輔導員班主任匯報。 三、學生異常情況報告實行首問責任制, 任何教師、學生在看到違紀和異常情況、特別是突發情況后,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學校相關部門,任何人在接到報告后,屬自己工作范圍內的要及時認真處理,非本職工作的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