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技術教研室教師教學工作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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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教學工作的規范化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確保培養規格,制訂本規范。 一、教師 (一)教師是教學工作的主要承擔者,在教學過程中起主導作用,是學校教書育人工作的主力軍。教師的綜合素質對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至關重要。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具有崇高的職業道德;注重自身精神文明建設,品行端正,為人師表。 2.積極承擔教學任務,服從系(部)和教研室的工作分配,保質保量完成教學任務。 3.崇尚嚴謹、求實的學風,刻苦鉆研、積極進取,不斷提高學術水平。 4.認真研究教育科學,努力掌握教育規律;積極開展教學改革,勇于創新,不斷提高教學水平。 (二)主講教師的主要職責: 1.使用經教研室確定的符合本課程教學大綱要求的教材進行教學。 2.負責本課程的主講、輔導、答疑、批改作業(含實驗、實驗報告)、考核等教學環節的組織實施與質量管理,并指導、檢查輔導教師備課、輔導、答疑等教學環節的執行情況。 3.負責課堂紀律的管理,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 4.及時與有關教學管理人員交流教學信息,共同解決教學中的各種問題。 (三)教師在教學工作中具有以下權利: 1.對所授課程的使用教材、考核方式有建議權; 2.提出教改試驗方案,并申報校級以上教改項目及教學獎勵; 3.對教學評估、評獎結果、教學事故的認定提出異議或申訴; 4.對學校教學和管理工作提出改進建議。 (四)新任主講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擔任過本課程助教,完整地實踐過本課程規定的輔導、答疑、習題課、實習等教學環節,取得較好效果; 2.按教學大綱的規定,全面掌握所開課程的基本內容并寫出全部講授提綱和至少二分之一以上的講義; 3.在教研室試講獲得通過,經系(部)進行授課資格審查并獲得認可; 4.普通話標準,口頭表達能力良好,并能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輔助教學。 二、教學紀律 教師在執行教學任務的過程中,要自覺遵守教學紀律: (一)堅守崗位。不得隨意停課或自行找人代課(含指導)。特殊情況必須離崗者,要事先申報,由所在系(部)分管教學的主任審批,并報教務處備案,超過一周者報學校主管領導批準。 (二)遵守課堂紀律,按時上下課。授課期間,不得接待來客或接打電話,不得在課堂上傳播與教學內容無關的信息。 (三)認真履行教學崗位職責,嚴格執行教學計劃,按要求完成各教學環節的教學任務。 (四)輔導教師應該隨堂聽課,聽課時數不得少于本課程總學時的三分之一。 三、備課 備課是教師依據教學大綱,結合學生實際,合理組織教學內容,選用適當教學方法、教學手段的過程,是保證教學質量的前提。教師備課必須做到: (一)了解本課程在教學計劃中的地位及先行課程的教學情況,處理好本課程與先行課、后續課之間的銜接關系。 (二)了解并掌握學生的有關情況,合理組織教學內容,選擇適當的教學方法,力求做到教學內容與教學方法的優化組合。 (三)認真鉆研并掌握教材的全部內容及結構,分清重點章節和各章節的重、難點。并據此填寫“教學進度計劃”,上課前向學生宣布。 (四)根據需要,選擇使用或開發制作課件,做好教具、演示實驗等準備。 四、課堂教學 課堂教學是保證教學質量的重要環節,任課教師進行課堂教學時,必須做到: (一)以學生為主體,教師為主導,創造性地組織教學內容,講清教學內容的重點、難點,并注重介紹本學科的最新成果。 (二)積極運用靈活多樣的教學方法,重視知識傳授的同時,更要重視學生創新能力和創新人格的培養。 (三)負責課堂教學紀律,嚴格要求學生,做到因材施教。加強對學生學習方法的指導,對本課程的各個教學環節的教學質量全面負責。 (四)重視講課效果的信息反饋,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講課進度與講授方法,使教與學協調一致。教學進度計劃的調整要報教研室批準。 (五)使用普通話授課,表達準確、簡練、生動。講究板書藝術。儀表整潔大方。 (六)注重使用多媒體等現代化的教學手段進行教學。 五、輔導答疑 課后的輔導答疑是反饋教學信息的重要途徑,輔導教師進行輔導答疑時必須做到: (一)在主講教師指導下,認真做好輔導答疑(含質疑,下同)工作。沒有安排輔導教師的課程,由主講教師擔任。 (二)本著因材施教的原則,著重幫助學生解決疑難點,改進學習方法,啟發學生思考,并注意發現與培養優秀人才。對基礎差的學生應重點輔導。 (三)與主講教師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把學生的意見和要求反饋給主講教師,以便改進教學工作。 (四)輔導答疑原則上應該有相對固定的時間和地點,一般以個別答疑為主,集體輔導為輔。答疑的情況要有記錄。 六、習題課 習題課是幫助學生鞏固和消化所學知識的重要環節,應該列入課程進度計劃,并按計劃嚴格執行。應該配合課程講授的要求,確定每次習題課或課堂討論的內容,重點解決學生學習方法和思維方面的問題。 七、作業(含實驗報告和課程論文) 適當的作業是幫助學生鞏固、消化所學知識,鍛煉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的重要教學環節。通過批改作業了解教學效果,也是教學信息反饋的重要途徑之一。任課教師應結合教學內容,合理選擇作業的題目、形式和數量。要求做到: (一)按照教研室的任課要求明確提出作業的內容、次數及交作業的時間。 (二)按時批改作業。對于少數作業量大的課程,經院系審核批準后可適當減少批改量,但不得少于學生人數的三分之一。對于學生自行增做的作業,應予鼓勵,盡可能給予批改。 (三)批改作業要認真仔細,要善于從作業中發現學生學習上的問題。對不符合要求的作業,應退回,令其重做。 (四)對學生完成作業的數量和質量做好書面記錄,并按一定的比例記入學生課程平時成績。 (五)對遲交作業或抄襲作業的學生應給予批評教育,并在平時成績表上予以記錄或取消平時成績。 八、實驗 實驗教學是理論聯系實際,培養學生正確運用參考資料、實驗手段,驗證和探索知識,鍛煉學生科研能力,培養科學態度的重要環節;是課堂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實驗課任課教師在實驗課教學過程中應遵循: (一)嚴格按實驗大綱的要求組織實驗教學,不得隨意更改實驗教學項目或內容;要注重綜合性和設計性實驗。 (二)提前做好實驗準備。教師在課前必須預先試做實驗,并認真分析,對實驗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保證學生實驗順利進行。 (三)嚴格要求學生預習實驗,使其明確實驗的目的、原理、方法、過程以及儀器設備的使用方法等。未預習或預習不合格者,教師有權拒絕其進入實驗室。 (四)指導學生實驗應注意培養學生嚴肅的科學態度和嚴謹的工作作風,培養學生正確使用各種儀器、儀表和觀察、測量、處理實驗數據、分析實驗結果、撰寫實驗報告的能力。 (五)鼓勵學生獨立、有創造性地自主設計實驗方案。對學生提出的實驗改進建議,教師要認真分析,經教研室審查同意,在絕對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學生進行嘗試。對學生擅自違規操作,教師應及時制止,造成不良后果的,應追究有關學生責任。 (六)嚴格考勤制度,實驗課無故缺課超過實驗總數的三分之一的,不予評定實驗成績。根據學生的操作技能和實驗報告的質量,綜合評定學生實驗課的成績。 九、實習(含教育實習、專業實習、社會調查等) 教育實習、專業實習、社會調查等(以下統稱實習)是課堂教學的必要補充,是理論聯系實際的重要環節,是幫助學生了解社會、初步熟悉專業工作,鍛煉獨立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徑,同時也是教學計劃內的綜合實踐課程,必須按計劃嚴格執行。指導學生實習是教師的基本職責,教師(除老年或患病外)都應主動承擔指導學生實習的任務,并做到: (一)提前到實習單位了解情況,做好實習安排,指導學生做好實習前的準備工作。 (二)以身作則。既要嚴格要求學生,精心實施實習計劃,又要全面關心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與安全。 (三)指導學生開展教育或專業調查,完成教育或專業調查論文。 (四)主動同實習單位認真做好學生的總結、鑒定及成績評定工作。 十、畢業論文(設計) 畢業論文(設計)是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鍛煉學生基本科研能力的重要環節,由各教學系協調組織、教研室具體安排,指導教師全面負責,并做到: (一)指導教師積極參與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選題擬定,接受指導畢業論文(設計)的任務。 (二)指導畢業論文(設計)的任務一經批準下達后,未經教研室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三)指導教師對學生的科研目的、態度、方法及參閱文獻、擬定論文提綱、開題報告等均應予以認真指導。學生完成論文(設計)初稿后,要認真指導學生修改。 (四)指導方法以啟發引導為主,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將學生能力的培養貫穿于指導畢業論文(設計)的全過程。 (五)認真評閱論文(設計),參加教學系(部)組織的畢業論文(設計)答辯。 十一、課程考核 課程考核是教學中的重要環節,是一項嚴肅重要的工作,考核工作應嚴格遵循: (一)任課教師應在考前對學生進行考試資格審查。凡缺課累計達某課程學時三分之一者(辦理免聽手續的除外),不得參加該課程的考核;考前一周仍未交齊作業、實驗報告,或兩次及兩次以上不參加平時測驗者,不能參加期末考核。 (二)課程考核必須嚴格按教務處和各教學系(部)的安排執行。 (三)所有課程和實踐教學均須進行考核。課程考核分為考試、考查兩種。考查主要根據學生平時回答問題、作業、測驗、實驗等評定成績。考試可采用閉卷筆試、開卷筆試、口試、實驗操作等形式。考試課程的總評成績應根據期末考試成績與平時成績綜合評定。 (四)課程的考試成績一律按百分制評定。教學實習、專業實習、社會調查、畢業論文(設計)等實踐性環節按四級評定成績。 (五)命題要嚴格以教學大綱為依據,按學校有關規定進行。接觸試題的教師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試題內容,注意試卷的安全保密工作。 (六)主、監考教師要履行監考職責,認真遵守《監考守則》,必須填好《考場情況登記表》。 (七)考試結束后應及時評閱學生答卷。評卷工作由教研室組織集體閱卷,采取流水作業的方式進行,并在該課程考試后3天內將考試成績單、試卷和考試分析報告交各教學系(部)辦公室。 (八)教師要堅持評分標準,確保考試成績的公平公正性。成績一經上報,未經組織復審,任何人不得更改。對考試作弊學生的試卷嚴格以“零”分記,并注以“作弊”字樣。 十二、教學研究 開展教學研究是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的必要措施。任課教師應積極開展教書育人、教學改革等方面的研究。任課教師在教書育人、教學改革等方面的研究可申請各級研究立項,所取得成果,均視為教學成果,教學成果包括: (一)針對教育對象的特點和人才培養的要求,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在加強思想政治教育,開展課程、教材、實驗實習基地建設等方面,堅持教書育人,探索教學規律,更新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的成果。 (二)結合自身特點,推廣、應用已有的教學研究成果,并在實踐中進一步創新和發展,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有顯著效果的成果。 (三)計算機輔助教學軟件(CAI)、多媒體、音像教材制作的成果。 (四)開展學科教學論的研究,在學科教育、基礎教育改革方面有顯著效果的成果。 十三、獎勵與懲處 學校對在教學工作中取得優秀成績的教師給予獎勵,并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其評審材料存入教師業務檔案,作為職稱評定與職務聘任的重要依據。 凡教學事故均記入教師業務檔案,情節與后果嚴重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四、附則 本規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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