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技術教研室聽課制度

                          韓金輝        2017-09-14        216

                         

                        教研室是教學、科研的基層組織,為加強教師間的業務溝通和相互學習,努力提高教學水平,加強教師自身建設,及時了解和解決教學工作中的問題,特制定本規定:

                        (一)主任聽課制度

                        1.深入課堂是教研室主任的常規工作之一,教研室主任根據組內教學情況自行確定聽課時間和對象,原則上每學期聽課不少于6學時。聽課時要認真填寫由校教務處統一印發的《聽課記錄》。

                        2.遇有特殊情況,包括新開課程、青年教師、學生有意見的課程及教師等,教研室主任應該及時聽課了解情況,提出改進措施、建議并及時反饋。

                        (二)教師聽課制度

                        1.為了加深對本學科課程教學大綱內容的理解,新入組教師必須完整聽一輪本學科的理論教學、做聽課筆記,為提高教學水平,教學技藝,還應抽時間聽關聯學科教師的講課,并寫出聽課心得。

                        2.其它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于4次;實驗系列人員應主動聽本學科及相關學科課程。

                        (三)聽課形式

                        采取聽公開教學課、隨堂聽課和聽講座相結合的方式,(隨堂聽課可事先通知教師,也可事先不通知教師)。聽完公開教學課后,教研室主任要組織評課,交教學秘書存檔。

                        (四)聽課范圍:理論課、實踐課。

                        (五)任何教師不得無故拒絕其他教師聽課。

                        (六)結果反饋形式:教研室主任每次聽課以后,須將聽課結果及時向任課教師當面反饋,教研室教師間相互聽課可通過教學研究活動等方式對被聽課教師進行結果反饋,協助其提高教學質量。

                        (七)總結:學期結束,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檢查教師聽課情況,寫出總結材料和聽課匯總表一同交教務科存檔,同時做好組內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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