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批改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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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業批改數量:要求對每次布置的作業全部批改。 (二)作業布置次數:原則上每次課都要布置作業。如果教材上沒有相關作業,教師應補充作業。布置作業次數≥70%×上課次數,布置作業數量要充足,滿足培養目標。 (三)作業收交批改次數。每學期總次數≥(學期總學時/5),且至少要批改5次。 (四)作業批改質量要求:注重作業步驟,并在錯誤地方做出標記,給出“×”,“√”,“半對”符號。作業可按四級制評定:A(優)、B(良)、C(中)、D(差),教師批改作業時須在學生作業本上注明等級,對認真完成作業的要在作業上提出表揚,對作業做的不認真,問題較多的學生,要在作業上提出批評。最后給出批改日期。 (五)作業批改記錄。作業批改后,應將評定的學生作業成績記錄記錄在學生成績登記冊上,作為學期結束時評定學生學期作業的依據。其中A(優)、B(良)、C(中)、D(差)各等級權重系數分別為1.0、0.8、0.6、0.4。未交作業者打“×”予以注明,按零分記。“作業成績”占平時成績的1/3。 (六)教師批改作業時,要對共性的問題、典型性問題予以總結,在答疑輔導時間向學生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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