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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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 根據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豫政 〔2015〕59號)精神及有關文件規定,為做好今年我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的申領發放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和范圍 我校2017屆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有就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畢業生。 (一)所在家庭父 (母)親或本人正在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本人為殘疾人; (三) 已獲得2016——2017學年國家助學貸款。 畢業生同時符合上述兩個條件以上的,只按一種情形申報,不得重復享受。 二、發放原則和標準 (一)發放原則。堅持誠實守信、自愿申請、學校評定、公平公正、分級管理、專款專用的原則。 (二)發放標準。符合條件的每人1500元,一次性發放。 三、申領發放程序 (一)求職創業補貼申請。 1、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應當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出申請并認真、如實、完整填寫《河南省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 個人申請支撐材料包括申請表、就業創業證、身份證,享受低保或身有殘疾或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包括生源地及高校助學貸款)的證明 (以上除身份證外均為原件),先交由院系,由院系收齊后統一于4月5日下午5點前將材料匯總提交到大學生創新創業中心四樓402室。 提示:①所有申請此項補貼的學生都需提交《就業創業證》,若沒有此證的同學可以暫不提交《就業創業證》,申請表上《就業創業證》編號暫時不寫; ②申請表中縣以上資格認定機構意見一欄中,若申請資格類別為國家助學貸款,認定機構統一為校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蓋章;低保證認定機構為縣級以上民政局蓋章(若無低保證提供低保存折近期存取款證明及相關家庭戶口本復印件);殘疾證認定機構為殘聯蓋章。 ③申請表中銀行卡號需為學校統一發放的中國建設銀行卡號(交學費的銀行卡)。 2、初審公示。學院統一收齊學生申請材料后自行審核并公示,學生申請紙質材料并同附件2《2017屆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明細表》紙質版交到大學生創新創業中心四樓402室,另將附件2《2017屆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明細表》電子版發送至977304766@qq.com郵箱,郵件主題統一格式為:學院(學歷)+明細表。截止時間:4月5日下午5點,未通過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由招生就業處通知給院系或個人。 要求公示時間: 學院公示時間:4月5日—4月10日 學校公示時間:4月10日—4月15日 咨詢電話:0394—7998038晏老師 招生就業處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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