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學生減輕、解除學生紀律處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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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學院: 根據工作安排,學校定于5月中旬開展2017年度學生減輕、解除學生紀律處分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時間安排 1. 4月18日—4月25日學生遞交申請、上交相關材料。 2. 4月26日—5月5日學院審核、公示、研究上報。 3. 5月9日—5月16日學校審批、發文。 二、工作要求 1.各學院要成立減輕、解除學生紀律處分工作領導組,負責本學院受處分學生的審核、上報工作。 2.各學院參照《周口師范學院〈關于減輕、解除學生紀律處分〉的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研究并拿出初步處理意見在本學院公示(至少3個工作日)。《周口師范學院2017年學生減輕、解除紀律處分統計表》、《周口師范學院學生申請減輕、解除處分處理意見表》(相關表格到學生處網頁下載)連同輔助材料于5月8日前報學生處,過期視為棄權。 3.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本次減輕、解除學生紀律處分的資格,并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 學 生 處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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