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與電信工程學院科技創新實驗室指導教師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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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創新實驗室開放形式分為時間開放和內容開放。 一、時間開放:主要指由學生自選實驗時間完成實驗項目內容; 二、內容開放:主要指學生根據興趣、愛好自選計劃內及計劃外實驗項目。按照因材施教、形式多樣的指導原則,重點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和能保證學生試驗項目的順利完成,特對指導老師職責做如下規定: (一)指導教師負責將項目組成員領至實驗室管理人員處登記,并根據項目內容,對項目組所需的經費支出和儀器設備使用計劃進行審查。 (二)指導教師對所指導項目組的研究內容、進度及學生在項目研究中出現的問題負責指導。對項目經費使用進行監管。 (三)指導教師對所指導小組的同學在實驗室內的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
物理與電信工程學院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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