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與電信工程學院電子技術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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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初次進入實驗室的工作人員及學生要進行安全教育,熟悉安全規則和各項規章制度。 二、實驗室工作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了解實驗中可能發生的危險和必要的安全常識,熟悉水、電、氣的閥門和滅火設備的位置以及安全出口等,以便在發生故障時及時進行處理。 三、實驗室必須建立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防盜制度,并落實到人,明確職責。 四、確保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五、上班時要認真檢查本室設備安全情況,下班時要做到關門、關窗、關電源。 七、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人身傷害和設備損壞事故,如發現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八、學生在進行帶電實驗時,一定不能帶電插拔,一旦出現觸電、短路的情況,教師應采取正確的搶救方法和檢查程序,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九、進行模擬運算電路實驗時,應提醒學生所調的電源是雙電源(通過0-18V調+12V和-12V),一定要連線并檢查無誤后再打開電源。 十、實驗員必須妥善保管實驗室鑰匙,不得私配鑰匙,實驗教師上課需要借用鑰匙必須填寫《實驗室鑰匙借用登記表》,上完課后及時歸還鑰匙。 十一、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而造成人身重大損傷、儀器丟失或損壞者,要追究肇事者的責任。
物理與電信工程學院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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