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與電信工程學院電子技術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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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驗室責任人應對本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建立檔案。檔案內容包括設備附帶的各種資料、驗收單/驗收報告、卷內目錄等。同時保留儀器設備培訓照片或培訓視頻等資料。 二、實驗室責任人變動時,應清點物資,及時辦理移交手續。 三、實驗室責任人要妥善保管儀器設備,注意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率。 四、每個班級做完實驗,要把數字萬用表統一放到前面的桌子上。 五、實驗中需要的元器件和其他耗材的添置與更換由實驗員提出并填寫申請表,經實驗室主任批準后統一采購。 五、實驗儀器設備原則上不得外借。在不影響教學的前提下借用,由借方填《物電學院儀器設備借用借條》,并經實驗室主任批準。儀器設備借出和歸還時,實驗室責任人需認真檢查。若歸還時發生損壞,視其損壞程度進行賠償。 六、對確實失去使用功效的儀器設備,需報廢的應填寫“物品報廢申報表”,經有關人員審驗,報學校同意后方可報廢。報廢物品的賬目應辦理注銷手續。
物理與電信工程學院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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