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物理教研室關于促進科研水平提高的措施討論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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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物理教研室關于促進科研水平提高的措施討論會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院教師的科研積極性,為教師科研創造更好的條件,以期能夠更快的提升我院的科研水平,在《學院科研水平提高措施》的基礎上,補充規定如下: 一、為鼓勵我院教師能夠做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為教師深入進行科研創造一個更加寬裕的時間,將科研積分計算周期由一年改為三學年,前兩年按額定科研津貼發放,第三年統一結算。若在本周期科研積分沒有完成額定數量,將在第三學年計算時,按規定扣除津貼。 二、為鼓勵我院高層次人才更夠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從事科研工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為他們的科研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條件,實行“科研工作量—教學工作量轉換”辦法。我院博士、教授及國家級科研項目、到賬二十萬元以上的橫向項目的主持人,科研積分可以轉換為教學工作量,轉換計算方法為2個科研積分可轉換為1個崗位內的教學工作量。但最多可以轉換額定教學工作量的50%。能夠用于轉換的科研積分,必須是論文第一作者、項目主持人等完成的科研工作積分。 三、教學工作量仍按一學年一個計算周期。博士和教授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主持人的教學工作量用科研分轉換時可以按三學年一個周期計算。 四、教學工作量不能轉換為科研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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